收到丹麦当局的来信, 第三点没疑问, 是我弄错了存款证明的日子, 很容易再搞定
但对首两点的要求搞不懂...
第一点就要Verified colour copies of your original diploma and transcript, 这个在我一月时候在北京的办证中心交过了, 现在为何又要我再交一次? 再交的话跟第一次交的情况又是一样吗?
第二点, 要我大学的official letter证明我Bachelor degree的修读年期, 问题的是, 当时候我是交上Master degree, 而不是Bachelor degree, 想问一下是信件样版的问题, 只要我交上还是申请时候的硕士学位的好了, 还是要补交上学位的?
还有最重要的, 我一月的时候是先去丹麦驻北京的大使馆(三里屯那里), 不过在门口就给截停了, 说应该在北京的办证中心辨理(东城区)申请, 现在信中说要Verification performed by the embassy in Beijing, 但又说bring documents to the Danish authority, 那其实有没有办过的人家知道我应该是去哪里补交上。
最後就是, 我人不在北京, 不想因为交上文件而飞上去, 我可以拜托我在北京的亲戚代理我去把文件交上吗?
时间赶迫, 要下星期内处理好了, 否则月底开始是复活节的开始, 日子无多。但还有那麽不太明白的事情, 所以真心希望版友可以帮忙解答小弟的问题,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