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 大连海创工程(领军人才计划)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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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3-3-10 17: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连作为东北地区最发达城市,软件集群全国排名第一,出口占东北地区50%。对海外高层次人的支持力度东北最大,欢迎大家申报(两个附表)。如未能下载表格,请到 www.returnchina.org 联系。 大连将根据填报情况对申报人进行辅导。为了保证辅导时间,请有兴趣申报的高层次人才务必在3月25之前完成报名。

请将报名表发送到:haicg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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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大连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连创业的工作力度,为建设人才特区提供人才保障,第四批“大连市海外学子尖端人才归国创业工程”(以下简称“海创工程”)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海外学习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2、在海外著名企业、研发机构、大学担任过研发主管3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发明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前景广阔。
3、在世界500强公司、著名机构担任过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拥有高科技企业创立和企业上市经验,能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并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二、企业设立要求
1、立项后在大连高新区内注册并申报纳税,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立项后项目申报者(团队)在公司中持有51%以上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与扶持额度相匹配;
4、已在大连高新区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在1年之内,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24时)截止。


“海创工程”资金扶持方式
尖端一类人才项目
1、创业企业注册两个月后,给予2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的补助。
     2、根据创业项目的投资需求,经过论证评审,高新区投资担保机构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200万元的资金担保。
尖端人才二类项目
1、创业企业注册两个月后,给予1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的补助。
     2、根据创业项目的投资需求,经过论证评审,高新区投资担保机构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担保。

“海创工程”场地扶持方式:
为创业企业提供1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为尖端人才提供100平方米的生活公寓,均免收三年租金,需要进行小规模生产的,以优惠价格提供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



Thanks and Regards,

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协会
Overseas Chinese Entrepreneurs and Professionals Association (ReturnChina)
www.return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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