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龙友阅读二手版交易范围和版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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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熊 发表于 2012-12-9 15: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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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极熊 于 2012-12-9 20:42 编辑

          新年新气象!各位龙友,二手版是广大龙域会员各取所需,实现物品价值再利用的一个很好的平台。本人之前也在一些网站上进行过一些二手交易,感觉受益颇多。希望各位共同出力,建设繁荣这个版,从而大家都能够从中受益。大家有啥闲置不用的物品请放到本版上来;大家有啥物品需要也放请在本版上提出来。二手版版务组必定竭诚为您提供最佳服务



        目前出台了《二手版交易范围》《二手版交易版规》的试行版,公示期一个月,至2013年1月9日。近期《二手板交易提示及本版黑名单》试行版也将出台期间欢迎广大龙友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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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

 楼主| 北极熊 发表于 2012-12-9 19: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过奖。
希望大家多来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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