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ltree 于 2012-10-29 19:03 编辑
對不起又是填表格的問題, 爬過文沒看到相關的討論所以發了這新帖子來。我在GR1表格內看到要申請者擁有DDK6472 x 12月 的資金, 並提出證明。
想請問這是不是一定要現金來的? 因為我有大部份的資產是股票. 現金流是不足所要求的一年數目, 假設我從其他方法, 例如跟家人借一部份金額存到我的戶口, 並把銀行存摺影印過來, 但不知道當局會否要求本人解釋突然資金的來源?
或是我可以列印銀行每月發出一次的戶口綜合紀錄, 內有我的不同類型資產的戶口, 例如現金, 外幣, 股票等所有價值都一表列出來的那份, 那份的好處是只紀錄在每月某天我戶口的價值, 而不會列出資產的流出, 存入紀錄, 但不知道丹麥的移民當局會不會承認這文件, 而要求提出存摺影印?
有沒有人知道, 或有相關的經驗可以分享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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