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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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22-4-4 10: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疫情导致航班熔断,部分应到期回国的公派留学人员被迫滞留在外,面临较大经济压力。今后为留学人员办理发放最后一个月奖学金按照如下办法:



  1、留学人员在外申请结算发放。留学人员需在资助期限结束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csc.edu.cn),点击“申请结算奖学金”。申请时,在操作界面勾选“自助期限结束,选择继续在留学国学习或工作的公派生”,并在申请原由处注明“因航班熔断滞留在外”。针对此类情况,不再要求办理延长留学期限变更审批手续。
     2、CSC按奖学金发放流程,为留学人员办理在外结算发放,并提交驻外使(领)馆复核。
     3、驻外(使)领馆审核发放批次时,对标注此类原由的留学人员,重点审核其航班熔断原因是否属实,对有问题的,予以退回。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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