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健康码申请事项的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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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21-9-14 13: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即日起驻丹麦使馆对健康码(针对中国籍乘客)/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针对外国籍乘客)(以下统称健康码)受理要求更新如下:

  一、自丹麦始发人员  

  申请人须按要求完成“双检测”并上传居留证明等材料,证明本人常住地为丹麦,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在丹中资机构人员、自丹麦登陆赴华船员、临时来丹出差人员等情形,必须按所属单位及我馆有关要求完成隔离闭环管理并上传相应证明,否则不予审发健康码。  

  已接种疫苗人员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后方可申领健康码。接种非灭活疫苗人员如IgM抗体检测为阳性,须同时上传N蛋白阴性检测报告。  

  有感染史人员、密接人员、有疑似症状人员须提前向我馆如实说明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申请健康码。  

  二、自丹麦中转赴华人员  

  转机人员须在出发前获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颁发的健康码,在我馆认可检测机构(Airport Doctor, https://www.airportdoctor.dk/)完成“双检测”,按要求向我馆申领健康码。如不符合健康码颁发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转期间检测结果呈阳性、成为密接人员或出现疑似症状等),须自行返回始发国,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失及风险等自负。  

  对于在始发国取得健康码的已接种疫苗人员、有感染史人员、密接人员等,我馆将根据实际情形进行综合研判,不符合颁发要求者,不予审发健康码。  

  请所有计划从第三国始发经丹麦转机赴华人员务必提前确认可以从丹麦返回始发国。  

  三、注意事项  

  健康码审发过程中,我馆工作人员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对健康码申领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申请人给予理解和配合。  

  健康码并非登机赴华的唯一要求,航空公司均可能设置额外登机要求。请务必提前向航空公司了解有关政策。  

  申请人须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和检测情况,如有造假或瞒报等情形,将被严肃追责。  

    

  我馆此前发布的通知内容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链接:

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86-10-12308/0086-10-59913991  

中国驻丹麦使馆领事保护电话:

+45-39460866  

中国驻丹麦使馆咨询邮箱:

consular@chinaembassy.dk  

(具体说明及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在使馆官网查看)    

                           驻丹麦使馆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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