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ojourner 于 2012-9-11 12:25 编辑
我们在丹麦租了一个两室的房子,住了半年。当时付了14000DKK的押金,我们8月31号晚上搬出了房子,当天下午房东过来检查了一下,说微波炉和橱柜的把手比较油渍,我说我们会清理的。然后他说他会结算下电费,然后从押金里把电费扣除之后再给我们。然后我们就把他指出来的地方都重新擦洗过之后就搬走了。
昨天晚上收到了房东的邮件,说他们在我们走了之后花了十个小时打扫厨房10*300=3000DKK,然后厨房的桌子上我们放过很烫的东西留下了个圆圈,买新桌子要4500DKK,然后再加上电费636DKK,只退给了我们5864DKK。这让我们很意外也很生气,当时他检查的时候没有说到桌子的事情,而且他们觉得我们打扫的不干净也没有告诉我们就直接管我们要3000DKK。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当时租房子的合同里有折旧费这一项的。
我们不太了解丹麦这边的情况,不知道有没有哪位朋友更清楚一点。像这种情况我们有可能把钱要回来吗?应该去哪里说理呢。。。
当时房租里的各项:
房租加水费:4000
取暖费:1400
电视费:40
无线网络:160
内部维护(indvendig vedligeholdelse):240,
折旧费:1160
总计:700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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