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天一色 于 2011-10-26 08:49 编辑
探亲签证本来就由丹麦移民局受理啊,这是正常的审批程序,楼主不要着急,现在提拒签还太早,移民局处理案件的速度是很慢的,所以楼主要有耐心.对于签证官询问的那些问题,也是属于正常的工作范围,移民局给不给你女朋友签证不取决于她有没有工作,因为在你申请她过来的时候已经提供了她在丹麦的经济担保,也就是说在她没有找到工作的前提下,你是可以保证她的基本生活来源的.
现在唯一的问题在于移民局承不承认你和你女朋友这种同居关系,这才是给不给签证的关键,我觉得. 我看到申请表上说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我不太理解如果女朋友在国内的话如何来提供,一般来说在丹麦这里是要求两人的黄卡落在同一个地址至少1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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