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们好,我在丹麦工作,我老婆也在这边一直是全工,她已经怀孕7个月了了,但是怀孕之后身体总是不舒服,特别严重,无法形容,但是一直上班,很辛苦,听说可以问黄卡医生开证明让她早点休产假,
那么问题来了,黄卡医生会给开证明吗?
之前她一直坚持上班就是为了可以申请产假金,所以如果她提早休产假的话可以申请吗?
一般正常上班情况下是十一个月我知道,那像她这种情况有几个月,然后产假金都是谁付的,是不是她老板付的。
产假金是自己申请的吗,她的老板是外国人,很小气,总是说不知道不会弄,最怕要他帮忙申请 要他钱。
如果自己申请 ,那要怎么申请。如果要他帮忙申请,那么他要怎么做?
真的很抱歉,问题有点多,但是我问了一些朋友,说词都不一样,希望有专业了解这方面的前辈帮帮忙,谢谢各位了
补充内容 (2016-9-26 20:13):
她的老板是一个很年轻的越南女人,如果不花她的钱的话,我相信她会帮忙申请的,不过她大概真的不知道怎么申请,希望知道怎么申请的前辈能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