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办法:
1. 找个移民律师,这个可以在移民局对面的那个律师事务所里面找,好像价格5000多,当然要看你CASE的难易程度。像楼主这种CASE,他们很愿意接,因为基本申诉无望,只求多呆些时日。申诉一般是可以继续等待在丹麦的,申诉的过程一般为14天到3个月不等。要看处理你CASE移民官的工作效率的。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例如生病,或者精神压力大的话,移民局一般会维持原判。
2. 黑在这里。待到你想回去为止。黑超过6个月以后,去大使馆半个回乡证,这样回到祖国入关不会有麻烦。另外回国的时候建议从斯德哥尔摩走,管的比较松。有的时候都不盖章。,当然这个要看运气。
3. 马上找个更高级别的学校接受你。例如RUC,KU,CBS等等。本科录取信或者学校开具的接受新就可以。马上转签。
4.找个有身份的人结婚。
备注:以上条件必须要在信件上的截止日前提交新的申请,否则预期都算你非法滞留。再提交申请就没有意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