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想大家请教, 我儿子有点残疾,反应迟钝。还有哮喘等病。我身边的朋友都讲,像孩子.
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得到帮助的。
所以前些时候向残疾中心申请帮助 ,残疾中心经过调查,得到两封信。
一封是国家医院,一封是学校,国家医院认为孩子是需要帮助的, 而学校认为
孩子不需要帮助。现在,残疾中心寄给我一封学校给残疾中心的信,也就是不需要帮助的那封
信的复印件给我,让我签字。说是跟据什么41号条文,如果我同意签字,那就没有帮助了。如果不签字,等于自动放弃。
而那份医院的信,残疾中心却没有寄给我。
残疾中心可能不知道我有医院写给残疾中心孩子需要帮助的复印件。
请问他们这么做正常吗?为什么不是两封信都寄给我呢,而是只寄其中一份让我签字。
我该怎么做?
要命的是,只有8天的答复时间,等信到我手里,只有5天时间了。 现在离限期只有两天时间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哪, 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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