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呀飞 于 2016-10-5 00:32 编辑
下午有朋友告诉有人在网上龙域和facebook上发布抹黑我们的信息。现在我把事情来龙去脉交代清楚,请大家自己评判。
2014年5月,因为工作原因,搬到Odense, 自己在Valby房子决定对外出租, 房子是一室一厅58平方米。房子出租这事情一直是我妻子负责,最后我们把房子租给一个来自越南的男性华人,我们是和该越南华人男签的合同,签合同时已经说明必须是情侣或夫妻居住,房租是7000kr, 押金1000kr, 每月房租里面内包含的水费是400kr,其它任何费用和额外支出自理,房屋退租时如有损坏或者清洁问题,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当时洗衣服免费。可是后来我们来Odense以后,越南华人突然告诉我们他和女朋友分手了,想将房间分租给别人,并且说是租给刚过来的中国人,我们想想也就算了,知道刚过来的中国人找房子不容易。Sophia Qing Yan女士就是这样背景下入住我的apartment的,你好像是从瑞典过来的,我不确定你和越南华人男是什么关系以及你们如何商定的。但是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你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合同。
2015年上半年,越南华人男搬走了,Sophia Qing Yan私下竟然背着我们把房子一部分又租给另外一个中国女孩,我们是几个月之后才获悉此事。
然后到2015年9月份我们因为个人原因考虑搬回哥本哈根,不过后来到11月份又因为其他原因没有搬回,所以我们通知让9月底退房,退房后我们检查房子,检查去很多问题,如卫生,污损,清洁和遗留物品问题,最后各种维修清洁加上人工支出,共计3999kr, 都是实打实的支出。至于有人提到马桶和下水道,请注意是马桶盖被损坏了,下水三通零部件损坏的费用。这就是事情大体经过。
我想就下面几个事实请大家客观评论一下:
1 Sophia Qing Yan根本没有和我签过任何合同,我们见都没有见过,你有资格找我们吗?另外,你有什么资格不经过我们同意就分租给别人?如果有收你押金的是越南华人男,麻烦你找他。越南华人男却从来没有找过我,不知道为什么。
2 我一套公寓租7000,押金1万,这个在哥哈是不是良心价?你说我房子状况有些旧和其他小问题,这是事实,但是你在里面生活了一年多,有什么问题吗?
3我的房子以前也租给别人过,现在也有人租住,我从来没有扣过别人押金。房子确实被你们弄得太脏太不像样子了,我们才决定整修一下,收取一些费用不应该吗?我们要是想黑你的押金的话,我们会告诉你9月房租不用交了,从押金里面扣?上面提到的3999费用都是实打实的费用,我自己的劳动成本都没有考虑,我们也在考虑节省成本,这些费用高吗?有哪些是不合理的?
4. 上面已经说过,在合同中, 每月房租里面内包含的水费是400kr,其它任何费用和额外支出自理,2015年底我收到一张2512.39kr的水暖费账单,这份额外支出难道不是应该你们负责支付吗?
5 你一直说我们两周内没有通知你这些费用,确实是这样,我们那段时间不停从Odense往返哥本哈根,所有自己处理完,然后26号告诉你。并且当时你们的CPR一直在我家房子里面,中旬才迁出,你自己也承认了。我们一直以为是按照CPR迁出为准!这是你唯一的论据吧?我承认我们对丹麦法律了解没有你清楚!不过我在哥哈住学生公寓时有一个半月后收到维修报告费用的经历,我依然照付无误。
6 我们真的很吃惊你最后告我们到法院,后来我从网上得知你是学法律的,只能呵呵了。你把我老婆告上哥本哈根法院,然后你说她没有回应欺骗你们什么的,但是事实上,她确实从去年12月到今年4月,7月到现在一直在中国,你们的信息都发到她gmail邮箱,国内上不了gmail,没怎么回不是很正常吗?至于我,我在Odense上班,平时很少管这些事情,对这件事是又气又恼,因为工作比较忙,实在没有时间精力跑到哥本哈根找你和法院理论,你给我发威胁邮件,我正在外地出差,自然更加懒得理会你。这些哪里欺骗你们了?
7 我和龙域版主事先完全不认识,看到你帖子我才联系他,问问他的意见该怎么处理,并沟通了相关情况,我没有让他将我获奖什么的信息贴到网上,版主对你的回应和删帖子完全基于公正和正义. 我学品人品怎么样知道我的人自然知道,不知道的解释也枉然,不过我可以说一件事情,在丹麦语学校,我曾经帮助中国女孩夺回了被某外国人顺手偷走的iPHONE. 不扯远了,就这件事情而言,你被删掉的帖子里面很多中国同胞怎么说的你也应该很清楚,道理在谁一方自有公论。
8 你把我们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邮箱,Facebook等信息全都贴到网上,其中还涉及到小朋友信息,你自己是学法律的,应该知道后果,我不是没有你的这些信息,但我会通过法律途径上报的,你自己考虑后果。
9 你说我已经过了上诉期限,你确定?不止这一个途径吧?再不济我还可以反诉吧!另外告诉你,我不是今天才决定的,我上周末已经开始准备材料了,谢谢你已经帮我收集了大部分的资料。我也挺佩服你能够如此大费周章,从Linkedin 上看你没有长时间在同一家单位工作的记录,推测你应该比较闲吧!OK, 刚好我又回哥哈工作,现在我决定顺便奉陪到底!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以上这些信息应该能够还原事情一个真实的背景,道理在谁一方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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