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进口运作三年,业内人士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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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5-10-5 17: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9日、20日,由海贸会举办的第五届中国跨境电商年会在广州举行,数千跨境电商从业者到会。

值得注意的是,曾在德国邮政、比利时邮政供职的P2P Mailing董事总经理李威联合快邮口岸科技,分享了她三年来对中国跨境电商进口清关模式的研究成果。

当前跨境进口电商业务形态

1、进口供应链分销平台:海豚B2BC
2、垂直电商:聚美、蜜桃、洋码头
3、国内电商平台:天猫、京东(含自营)
4、分销商入驻第三方平台开店:B2C或C2C
5、个人创业平台:如微店

现在广大进口电商在整个生态圈里面扮演的几个角色,无非就这五类。但是,最终跨境电商的出路还是要转移到C。如果只做进口分销平台,对比做终端2C无法进行三单比对(“三单”即指电商企业提供的报关单、支付企业提供的支付清单、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运单。“三单”数据确认无误后,货物即可放行。),那这种模式很难。

重点在于,哪怕是分销平台,未来也一定要2C。

其次,这四个业态是很难割裂的。但是,目前政府平台的搭建和我们对这个公共系统的了解,不完全支持五个业态的跨界。

举个例子,比如聚美。一个进口电商,它可能有库存优势,又能自营,它会把它的货卖给批发商,这样它既扮演了电商的决策,又扮演了供应链的角色。

当聚美把货品运进来,整个报关在聚美这里完成,聚美把货批发给B,消费者从B上而不是聚美上买了2000元的东西,在聚美上是没有这些货物的销售数据的。为了应对海关的账户对账,目前是不得不去做一套人为的数据表示销售的行为。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清关口岸模式

2013年前的远距销售,跨境散货清关只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快件进口,一种是邮政进口。现在,跨境电子商务的火速发展,尤其是 “5+2”( 郑州 、杭州 宁波、 重庆、 上海、 广州、 深圳)试点城市的设立,进口清关口岸模式可以统分为四种:

1、        备货模式:保税区货自贸区备货,销售模式B2B2C
2、        集货模式:保税区或自贸区直邮,销售模式B2C、C2C
3、一般模式:快件监管场直邮模式,销售模式B2C、C2C。发生在机场的集货模式就是一般模式,需要连接保税区。
4、邮办模式:邮政快件监管场直邮及保税仓备货,清关后由ems终端派送,销售模式B2B2C、B2C、C2C

不同监管场方式不同

A、机场快件监管场:主要针对的是货样广告物品清关
KJ2(免征税)/KJ3(征税)/D类货物清关

B、邮办监管场:主要针对个人物品清单、万国邮联进境邮件、商业快件清关

C、公路口岸快件监管场:主要针对的是货样广告物品清关
KJ2(免征税)/KJ3(征税)/D类货物清关

无论是A还是C,快件清关的核心是货样广告,它不针对个人用品,针对企业、针对法人提供的相应服务,因不设证、不设查,是一种快速简易的通关。

当以纯个人行为进行清关时,传统的模式原来只有邮政,无论是用小包、大包、挂号还是平邮都按照统一的规定进行。它是私人行为,是非商业的。如果要走商业快递的通道,只能以货样广告的方式通关。

然而,矛盾来了。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一种形式,从最终的消费者的角度,它适合自用,所以完全满足要用个人自用物品可以享受的行邮税的一些优惠。如果采用邮办通关,实际上就打破了它的商业性。这种情况下,海关政府如何界定走私?

如何降低关税成本

要知道降低关税成本的秘诀,首先要了解“跨境清关方式如何改变了你的销售方式和内容”,主要通过以下七个方面影响:

1、销售商品名称:影响海关商品的税率归类
2、销售商品数量分析征税:规避50元税收起征点
3、销售商品的价格分析:合理规避重复征税,应分商品价格、本地物流及关税两种支付方式(如:包邮包税的销售方式)
4、销售商品的货权转移:意味着报关申报主体(人为的把B2B的交易形式转化为B2C)
5、成为C类个人报关 :个人电话、地址、身份证信息
6、商品支付方式(提供第三方支付数据):证明商品的报关主体是个人
7、交易订单价格分析后,合理的关税支付方式 :个人委托物流服务商代缴,或卖家预报关税的收取

首先是了解进口关税如何产生。一个乘法:申报价值 X 征税税率。

征税税率由什么定?国家2012年海关有15号文,15号文已经细化到是紧肤水还是香皂。

根据征税可分为三类:

1、生活必需品,按10%的税务。
2、生活日用品,按20%-30%的税务。
3、 是奢侈品,按50%的税务。

如何将税务放到10%这一档并且合法合规,这就是我们要做的工作。

15号文已经这么久了,中国的生活消费水平远远提高了,但是海关税目还没有跟上。海关的税目和税则上为什么要要把这些我们认为是生活的必需品的品类归到50%的奢侈品类呢?比如香皂。

我想呼吁海关能不能尽早重新调整这个品类,这样不需要我们进口电商再费一堆脑子,想办法做擦边球,我们愿意走阳光大道。

其次是商品质量分拆。

首先要了解,海关对于进口商品有两个征税规则,一个是货物税,一个是行邮税,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行邮税”一般要比“货物税”优惠。比如购买一罐国外奶粉,“货物税”要去到43%,而行邮税只有10%,“整个税率大约优惠30%”。此外,行邮税还享受订单税额不超过50元的优惠。

现在举个例子,如果客人买了三样东西,其加起来的集合超过征税50元,如果是一个包裹就划不来,但如果分成三个包裹,都可以低于50元,就形成了利润分叉。

建议电商在设置IT系统做销售时能够支持利润分叉,合法地避税。

接下来,是销售商品的价格分拆。现在很多电商巨头用的还是包邮包税的方式,这就涉及到影响进口关税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申报价值。

我们需要了解海关征税的基数是产品到岸的价格,如果你采取包邮包税的形式,意味着你已经把国内的税费和相应服务费放在里面,也就是说包邮包税的方式提高了申报价值,缴纳的进口关税自然也就多。

如何解决?需要支付端允许做支付的拆分。这是可以自动化的设置,就能使你合理合法地迅速降低关税成本。

跨境进口电商出路

第一条,        制定适合于《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试点政策的销售政策》。
第二,获取商品的经销权,搭建商品售后保障体系。
第三,供应链物流信息化系统。
第四,销售平台的客户群定位。
第五,销售平台的营销推广(商品溯源、清关数据)。

进口产品一个很重要的卖点,就是产品溯源。你要让买家能够实打实地知道它真的是从国外进口,行业里有一些行为,包括曝光的一些事情我们看到,比如说很多奶粉,其实是中国的奶粉,出口连包装都做好了,做成国外的品牌。然后到国外转一圈,又空运回来。

所以,其实如何让你的消费者确定它产品可以追溯到源头的,这是你最重要的事情,其实也可以推广进行一系列的推广。

清关数据本身,可以转化为核心竞争力,这个也可以附加在产品诚信上。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我认为实际上作为进口电商,还是大有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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