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我在网上查到的,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呢?关于开具单身证明的日期不能大于结婚登记的日期4个月,这个要求现在还是这样吗?还有离婚证也需要公证和双认证吗?离婚协议书也需要吗?在丹麦哥哈登记结婚必须提前4周申请吗?
丹麦结婚所需的重要文件:
对于非欧盟国家所需的必要文件.(德文或英文)
1:有效护照带有有效的生根签证。、
2:出生证明的原件和翻译件用德文或英文。
3:婚姻状况的证明.
证明的开出时间不得大于四个月,从允许结婚年龄开始到现在的婚姻状况,有现居住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
婚姻证明必须注明:
l出生日期。
l出生地点。
l实际居住地。
l国籍。
这就是说,只有以下的婚姻证明才能被接受。
1.未婚证明从中国开出的,或者由中国在欧盟的领事馆开出的。如果不是德文或英文件必须带有翻译件。--带有生根的签证的还需要,
2.如果在欧盟停留许可超过3个月的还需要居留许可以及户口登记证明,上面必须注明婚姻状况和以前所有的户口登记地址。
4:离异和丧偶: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要通过认证,或者死亡证明的原件以及翻译件。
婚姻状况的证明的开出时间不得大于四个月,从允许结婚年龄开始到现在的婚姻状况,有现居住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
有过前夫的我还需要以下的材料:
1.离婚的.
-离婚判决书。
-此离婚判决书必须是完整的,通过人民政府出具的带有法律效力的,必须注明此判决从什么时间生效的。
-在拿到婚礼的预约之前,离婚判决书的原件和翻译件必须结婚登记处出示并经过同意。从家庭搬出的或自己翻译的不被认可。
关于认证:三份原件证明材料(不得复印原件)必须是通过国家的内政部或外交部出具的,如丹麦或德国的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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